帮导师六年级的小儿子改英语作文。
我是不是命中注定该去当作文老师。
我一看,主谓宾太简单了,语法还错。不行不行。改改改。于是闭着眼睛开始帮他重头写。我感觉我做什么都跟推土机一样,一定要重头来过自己才满意。
In recent age, a consensus has been firmly embedded in populace's mind that learning one kind of musical instrument or two can guarantee children a decent future.
第一句话写好我就懵了,我感觉这肯定不是六年级的水平,但我懒得重头改了,我也忘记了我六年级的时候什么水平,心里逼数全无。一篇文章写下来大概只有最开始的行文逻辑是他的,遣词造句段落结构全是我的。
相信梦想,相信奇迹。老师会相信这是他写的。